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石建辉(摄影/柏玲)
政府采购信息报/网: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,您认为应该树立怎样的监管思维?
石建辉:党的十九大对“建设法治政府,推进依法行政”作出重要部署,开启了我国建设法治政府、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篇章。政府采购是政府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交易行为,事关政府公信力,必须纳入规范化、法制化轨道。《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既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,同时也强化了政府采购监管。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,市场主体维权意识明显增强,监管机构面临行政诉讼的频次将越来越多。因此,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政府采购监管的法治思维,要把依法行政、规范执法的要求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;要把心中有法、遇事找法、办事依法的根本要求贯穿到政府采购制度建设、工作流程乃至行政处理处罚等各个环节。